伊戈尔: 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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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3-134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收到实际
控制人、董事长肖俊承先生《关于提议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
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一)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肖俊承先生
  (二)提议时间:2023年12月15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增强投资者信
心,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肖俊承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部分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进
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确保公司长期经
营目标及股东利益的实现,从而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三、提议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回购股份的用途: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
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
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
整后的政策实行 。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进行股份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
购方案为准。
  (五)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6,000万元至12,000万元。
  (六)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七)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肖俊承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肖俊承先生暂无在回购期间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
划,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肖俊承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召开会议审议回购股份
事项,并将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法律法规履
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一)《关于提议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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