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建股份: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12-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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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润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润
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
着认真、负责、审慎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
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
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
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没有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和建设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独立董事:黄维干、林伟伟、戴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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