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人”)作为陕西
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秦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
对华秦科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63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注册申请,并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6.6668 万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189.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5,833.36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各项费用人民币 20,013.39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295,819.97 万元。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 日收到募集资金,该募
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2XAAA30028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 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资额 日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特 种功 能材料 产
业化项目
特 种功 能材料 研
发中心项目
合计 128,000.00 128,000.00 58,691.17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特种功能材
料产业化项目”和“特种功能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
行延期,具体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变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项目名称
时间 时间
特种功能材料产业化项目 2024 年 3 月 2025 年 6 月
特种功能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2024 年 3 月 2025 年 3 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原计划于 2021 年 3 月开工,建设周期 36 个月,于 2024
年 3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受土地供给因素、文物勘探、全球公共卫生事
件及募集资金到账影响,实际开工日期为 2022 年 4 月,同时,本项目宗地总面
积约为 145 亩,受西安市高新区土地供给因素影响,其中,116.807 亩土地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完成招拍挂程序,约 23 亩土地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完成招拍挂程
序,剩余约 5 亩土地正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亦导致部分建设任务后延。
因此,公司将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四、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
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地点、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
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采取边建设边投用的原则,相关厂房等基础设施
亦会根据实际建设情况渐次投入使用,不会对公司的产能和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
关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并经审慎研究决定,
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
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特种
功能材料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5 年 6 月、
“特种功
能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5 年 3 月。保荐人
对募投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
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实质
性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
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人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华秦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
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地
点、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
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人同意上述华秦科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闫 明 张文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