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经对黄智斌先生、周万城先生、李鹏先生、王均芳女士、武腾飞先生、徐剑
盛先生、豆永青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认真的核查,
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聘任黄智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周万城先生为公
司首席科学家,李鹏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武腾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王均芳女士、徐剑盛先生、豆永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仅为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