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3-104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15 日下午 14:4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15 日
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
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34 人,代表股份数
投资者共 29 人,代表股份 27,096,3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155%。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3 人,代表股份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1 人,
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31 人,代表股份 2,004,568,6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404%。
其 中 ,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股 东 28 人 , 代 表 股 份
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关于投资建设湖北长阳清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821,506,2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35%;反对79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6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6,302,145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0690%;反对794,2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9310%;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二)
《关于收购天门天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819,885,6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99.9499%;反对2,41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5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4,681,545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1.0881%;反2,414,8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9119%;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三)《关于收购洪湖卓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819,885,6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99.9499%;反对2,41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500%;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4,681,545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1.0881%;反对 2,412,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8.9045%;弃权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7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湖北能
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