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2023-073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九大街 167 号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中心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86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683,720,727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39,094,874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8.38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2.1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焦承尧先生
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网络投票仅针对 A 股股东)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李卫平女士、财务总监黄花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683,680,327 94.5857 34,100 0.0047 6,300 0.0009
H股 39,094,874 5.4087
普通股合计: 722,775,201 99.9944 34,100 0.0047 6,300 0.0009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683,680,327 94.5857 34,100 0.0047 6,300 0.0009
H股 39,094,874 5.4087
普通股合计: 722,775,201 99.9944 34,100 0.0047 6,300 0.0009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序号 当选
比例(%)
选举焦承尧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付祖冈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崔凯先生为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孟贺超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李开顺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岳泰宇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序号 当选
比例(%)
选举程惊雷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季丰先生为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方远先生为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姚艳秋女士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序号 当选
比例(%)
选举程翔东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选举祝愿女士为公司第六
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关于修订《郑州煤矿机械
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焦承尧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付祖冈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崔凯先生为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孟贺超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李开顺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岳泰宇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程惊雷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季丰先生为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方远先生为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姚艳秋女士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
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程翔东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选举祝愿女士为公司第六
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第 1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
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
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第 3 至 5 项议案采用累积投
票制投票选举。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方夏骏、罗彤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