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要求,作为中粮科技独立董事,事前对公司董
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认真审阅,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
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候选人提名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董事候选人存在《公司法》
《公
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
戒。我们同意张鸿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经认真审阅拟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履历等资料,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 法律法
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并且
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综
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乔睿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调整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公司调整2023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发挥中粮集团内部资源协
同优势,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交易条件公
平、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
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
会议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
独立董事签名:
任发政 陈国强 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