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0 证券简称:仕净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7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2023-103),公司定于2023年12月20日15:00时召开公司
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现场会议:2023年12月20日(星期三)下午15:00(参加现场会议的
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年12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2023年12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 √作为投票对象的
项表决 子议案数:(10)
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 √
用公司资金制度》
特别提示: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案 1.01-1.03为特别决议提
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3)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
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话登记。
记的须在2023年12月18日下午3:3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ad.baolong.ya
ng@sz-sjef.com)。
三),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 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
提交:①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 授权委托书(见附
件二)(原件或传真件);④ 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
原件,并提交: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 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③ 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
提交:①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 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 法人
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传真件或通过电子邮件
发送的扫描件);④ 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个人
股东或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
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
的,扫描件必须直接发送至本通知指定的邮箱(ad.baolong.yang@sz-sjef.com),
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
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复印件、传真件
及电子邮件扫描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6)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
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
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
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
参与现场投票。
联系人:周青霞
电话:0512-69578288
电子邮箱:ad.baolong.yang@sz-sjef.com
传真号码:0512-6599703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出席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
的指示对会议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
提案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
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
司资金制度》
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均视为
弃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及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
章)
注:本表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