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9 证券简称:硅宝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7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改前的《公司章程》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第四十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第四十七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
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 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
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 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
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第七十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 第七十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
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 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
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最迟应当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一)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 (一)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非独立董 份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事候选人的议案,但提名的人数不得多于拟选人 案,但提名的人数不得多于拟选人数;董事会、监事
数;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 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
份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的议案;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
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职工代表董事由公
(二)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 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非职工代 主选举产生;
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但提名的人数不得 (二)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
多于拟选人数;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 份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
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 候选人的议案,但提名的人数不得多于拟选人数;职
生。 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
候选人应当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 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 候选人应当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
合任职条件,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
职条件,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
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每 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每届任期三
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
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 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八)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的事项;
(八)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
公司股份的事项; 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 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
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 项和奖惩事项;
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六)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工作;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七)制订公司的融资方案,并决定单笔不超
(十六)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 过 1 亿元人民币,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 2 亿
理的工作; 元人民币的融资方案(限于间接融资);
(十七)制订公司的融资方案,并决定单笔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
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不 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方案(限于间接融资);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会审议。
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 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
东大会审议。 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 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
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 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
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召集人为会计专
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 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
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
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 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公
运作。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按要求提出建议;公
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
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
议及方案。
特此公告!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