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股份: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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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6 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于 2023 年 10 月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因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共有 28 名激励对象发生了个人异动情
形,公司将回购注销已向其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968,000 股,其中
减至 521,547,799 元,股本由 522,515,799 股减至 521,547,799 股。公司将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相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
证明文件。公司将按法定程序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
条款。
  债权人可以通过现场申报或邮寄申报的方式申报债权。邮寄方式申报的,申
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为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
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登记方式如下:
  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 768 号浙农科创园 3
号楼 8 楼 8312 证券部办公室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 8:30-12:00、13:30-17:00)
  登记联系人:刘文琪、曾琳
  登记联系电话:0571-87661645
  登记联系传真:0571-87661217
  邮编:310051
  联系邮箱:zngf002758@znjtgf.com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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