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公告编号:2023-127
转债代码:110095 转债简称:双良转债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 担保人: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的付款责任本金最高金额:20,000 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外担保审议情况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对外借款
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公司(含子公司)通过银行贷款、
融资租赁等方式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 130 亿元人民币,借款的“发生期间”为
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借款
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同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其授权
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提供担保及借款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本次担保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近日
与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签署了《流动资金贷
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确保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的履行,
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公司与债权人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愿意为债务人
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对外担保金额以及将本次担保额度累计计算在内的公司为双良硅材料
(包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均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 90 亿元
人民币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债务人情况
公司名称 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2 月 22 日
注册资本 15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吴刚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204MA13U5HQXC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滨河新区翠湖路 35 号
经营范围 半导体材料、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太阳能电池、半导体
设备、电子元器件、电器机械、石英坩埚、碳碳复合材
料、石墨、太阳能设备的开发、生产、加工、销售;光伏
电站投资运营;货物的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
批的货物除外)。
最近一年又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科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49,039.30 1,777,298.55
负债总额 1,277,324.46 1,531,075.06
营业收入 873,768.86 1,384,219.36
营业成本 803,369.87 1,235,699.87
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全资
子公司。
(二)债权人情况
公司名称 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成立日期 2020-04-30
负责人 管瑛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204MA0QNTUM6U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 17 号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
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
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
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
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
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经上级机构授权的
其他业务。
根据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报告:2022 年度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1,835.31 亿元,负债总额 1,624.11 亿元,所有者权益
总额 2.19 亿元,净利润 0.11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0.42 亿元;不良
贷款余额 28.65 亿元,不良贷款率 3.51%,拨备覆盖率 186.05%。
司的信用状况进行分析和评估,连续三年确定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体长期
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资信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与公司及
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主合同项下之《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债权人):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乙方(保证人):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
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三年止。
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主要内容
贷款人: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借款人: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的日期为准。
(或盖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决。协商不成的,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五、累计对子公司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812,435.90 万元(含
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17.50%。公司不存
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