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水电: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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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3-072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以书
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4 人,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的董事 14 人。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孙卫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赵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同意聘任查荣瑞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聘任协议书><经理层成员 2023 年度
经营业绩责任书(补充协议)><经理层成员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补充协议)>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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