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实业: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1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23-103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
董事长冯建方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分别是董事长冯建方,董事汤小龙、沈永、孙莉,独立董事汤先
国、徐辉、董运彦。本次会议召开的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
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相关监管要求及规定,公司对 2023 年
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具
体调整为: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
过 30,000.00 万元,符合未超过三亿元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
产的百分之二十的相关规定。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额
          合计            55,008.70       30,000.00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
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表决,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授权,本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相应修订,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
稿)》,认为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产业发展,切实、可行,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表决,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
的调整,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认为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切实、可行。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表决,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
的调整,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表决,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
案》。
  鉴于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公司对《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
承诺》中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
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进行相应更新,符
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
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
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
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均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议案经表决,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
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
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为顺利实施公司 2023 年度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调整和实施
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投向、募集资金金额、发
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决定发行时机等;
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
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
信息披露事宜;
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
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的其他事宜;
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
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
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
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
关的其他事宜;
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
的情形,或者简易程序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
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或撤回
本次发行申请、终止本次发行事宜。
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他一切事宜;
  本议案经表决,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公司拟于 2024 年 1 月 2 日(星期二)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12 月 26 日,审议上述 1、2、3、4、
  本议案经表决,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国际实业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