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3-097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说明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
根据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
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2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2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3 年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而
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自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上述两个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
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意前述议案以临
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