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 3—4 页
三、附件…………………………………………………………………第 5—9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5 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6 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第 7 页
(四)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第 8-9 页
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9974 号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芯股份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敏芯股份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敏芯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上证发〔2023〕130 号)的
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
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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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敏芯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敏芯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
(上证发〔2023〕130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敏芯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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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上证发〔2023〕130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4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采用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认购申请书》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94,962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4.99 元,共计募集资金
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费用为 3,131,524.77
元(不含增值税),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23,068,435.61 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3〕629 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
书(注册稿)》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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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年产车用及工业级传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
感器 600 万只生产研 13,583.32 5,000.00
代码:2304-320562-89-01-793506)
发项目
微差压传感器研发生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
产项目 代码:2304-320571-89-01-515012)
合 计 23,593.28 14,099.99
注:根据公司与特定对象谢恺签订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额
由原来的 14,099.99 万元变更为 12,620.00 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470,561.29 元,
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项 目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承销及保荐费用 188.68 -11.32[注]
审计及验资费用 66.04 33.02
律师费用 50.00 20.00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8.44 5.36
合 计 313.15 47.06
[注]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时同时坐扣了相应的税
费金额,置换发行费用时将该部分金额予以扣回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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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仅为_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_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
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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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仅为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
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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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序号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执业证书编号 备案公告日期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kjb/sjypgjgba/202011/t20201102_385509.html
仅为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_之目
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
工作已完备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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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仅为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之目的而提供
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王建甫是中国注册会计师,
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
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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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之目的而提供文件
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连查庭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
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
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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