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2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塘家社区光明高新产业园观光路以
南、邦凯路以西邦凯科技工业园(一期)2 号厂房 3 楼好学厅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75,375,713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3.146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燕
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75,375,713 100 0 0.0000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75,354,113 99.9713 21,600 0.0287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陈勇、李程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