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一科技: 文一科技关于重大诉讼之《民事调解书》履行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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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文一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3—060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之《民事调解书》履行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民事调解书》履行对方是否存在违约情形:是。
  ●本次《民事调解书》履行违约情形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对公司当期利润产
生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履行情况: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翔资管收到上海率丰 400 万元的股权
转让款。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翔资管共收到上海率丰 4,000 万
元的股权转让款及 36 万元利息,剩余 1,000 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及相关利息仍未
按照《民事调解书》的约定支付。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接到
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华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资管”)通知,根
据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2021]皖 07 民初 92 号),上海率
丰企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上海率丰”)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12 月 14
日向华翔资管支付了两笔 200 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共计 400 万元,华翔资管已收
到该笔款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华翔资管共收到上海率丰 4,000 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及 36
万元利息,剩余 1,000 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及相关利息仍未按照该《民事调解书》
的约定支付。该《民事调解书》及前期履行进展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披露的临 2021-034 号《关于诉讼进展暨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
号、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临 2022-017 号、2023 年 1 月 4 日披露的临 2023-001
号、
号、2023 年 10 月 10 日披露的临 2023-039 号《关于重大诉讼之<民事调解书>履
行进展情况的公告》
        。现将该《民事调解书》本次履行进展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该《民事调解书》前期履行情况
支付了 300 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华翔资管已收到上述款项。
有的上海办同 33.33%的股权过户至上海率丰,上海办同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已全部
完成。同日,上海率丰依照该《民事调解书》的约定向华翔资管支付了 1,200 万
元的股权转让款,华翔资管已收到该款项。
海办同 98%的股权质押给了华翔资管,并完成了质押担保登记手续。上海市虹口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出具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该出质《通知书》中
主要内容如下:
   出质人:上海率丰企业服务中心;质权人:铜陵华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
质股权所在公司:上海办同实业有限公司;出质股权数额:14,700 万人民币(上
海办同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98%的股权对应其注册资本为 14,700
万人民币)。
支付了 200 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华翔资管已收到上述款项。
支付了 1,300 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华翔资管已收到该款项,剩余 2,000 万元的股
权转让款未按照《民事调解书》的约定进行支付。至此,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翔
资管共收到上海率丰 3,000 万元的股权转让款。
   根据该《民事调解书》约定,上海率丰应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向华翔资
管支付剩余的 3,300 万元的股权转让款,但上海率丰仅支付了 1,300 万元的股权
转让款,上海率丰的履约行为违反了该《民事调解书》的约定。上海率丰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向华翔资管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函主要内容:“上海率丰方面计划
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先支付 1300 万元,剩余 2000 万元宽限至 2023 年 4 月 15
日之前进行支付,而上海率丰方面也愿意按银行一年期的贷款利率的两倍支付相
应的资金成本。”
资管出具的承诺函,仅向华翔资管支付了 90 天(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的违约利息 36 万元。华翔资管未收到上海率丰剩余的 2,000 万元股权
转让款。
解书》强制执行申请,申请对上海率丰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尽快收回欠款。
万元。3、2024 年 1 月-10 月,每个月 15 日之前支付 100 万元,最后一期按照
执行依据规定的利率结清利息。
股权转让款,华翔资管已收到该笔款项。至此,华翔资管共收到上海率丰 3,600
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剩余 1,400 万元的股权转让款仍未按照该《民事调解书》的
约定支付。
  二、采取的措施及本次履行情况
  遵照上述相关安排,上海率丰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12 月 14 日向华翔资
管各支付了 200 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共计 400 万元,华翔资管已收到该笔款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华翔资管共收到上海率丰 4,000 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及
的约定支付。公司及华翔资管将积极督促上海率丰认真履约、尽快还款。
  我公司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力,以最大限度的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三、该《民事调解书》履行违约情形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该《民事调解书》履行违约情形,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具体影响
程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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