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星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2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14 日下午 14:30
②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14 日上午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东 4 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总股份的 22.0872%。
(1)现场出席情况: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40,436,429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6780%。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4,538,60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092%。
(3)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投票的中小股
东 23 人,代表股份 48,179,70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3439%。
席了会议。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420,9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574%;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625,6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988%;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认为:贵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