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鹏元公告【2023】592 号
中证鹏元关于关注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和相关责任人收到行
政处罚决定书及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起
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步股份”或“公司”,股票代码
“603557.SH”)及其发行的“起步转债”开展评级:
上一次评级结果
债券简称 上一次评级时间
主体等级 债项等级 评级展望
起步转债 2023 年 11 月 8 日 B- B- 负面
根据公司发布的公告,2023 年 12 月 1 日,公司和相关责任人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
罚决定书》(〔2023〕80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
定书》(〔2023〕32 号),因公司 2018 年、2019 年年度报告及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存在股份代持未披露行为及
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等事项,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并处以 5,700 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高管周建永、章利民、陈章旺、
吴剑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000 万元、500 万元、300 万元、200
万元罚款;对周建永采取 10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章利民、陈章
旺分别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同时,2023 年 12 月 7 日,上海
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
分的决定》,因前述财务报告虚假记载等违规情况,对公司及周建永、
章利民、陈章旺、吴剑军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周建永 10 年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章利民、陈章旺 5 年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日,证监会浙江
监管局下发《关于对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决定》([2023]207 号),对公司及周建永、章利民、陈章旺、
吴剑军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
信档案。
中证鹏元关注到,上述决定书中所载处罚措施与公司 2023 年 5
月 10 日收到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处罚字[2023]18
号)中所述处罚措施无差异,在后续听证过程中,针对公司及相关当
事人提出的申辩意见,证监会均未予采纳,在最终处罚决定中,仍维
持了原《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中所述处罚措施。
经中证鹏元与公司沟通,最终下发的决定书中所述 5,700 万元罚
款,向公司原股东及实控人追偿的可能性较小,需由公司自行筹措,
现公司已向证监会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但具体可延期至何时尚不确
定。
目前起步股份自身流动性极为紧张,截至 2023 年 11 月末,公司
账面银行存款为 1.56 亿元,其中含“起步转债”募集资金 1.48 亿元
用途受限,可动用的货币资金很少;同时公司债务逾期规模继续扩大,
本金 4,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72%,截至 2023
年 11 月 20 日,含本次逾期款项在内,公司逾期借款本金小计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1.36%;此外,截至 2023 年 11 月末,尚未
转股的“起步转债”金额仍有 2.58 亿元;公司累计涉及的诉讼、仲
裁金额合计 3.65 亿元,其中公司作为原告方的金额为 3.24 亿元,作
为 被 告 方 的 金 额 为 0.41 亿 元 ; 公 司 银 行 账 户 资 金 被 冻 结 限 额
因子公司涉诉而被查封不动产金额合计 1.43 亿元,后续存在因债务
逾期而继续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和拍卖等风
险,可能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中证鹏元认为,公司债务逾期规模继续扩大,面临支付相关逾期
利息等情况,融资能力进一步下降;此次收到证监会下发的决定书后,
将面临 5,700 万元大额罚款支出,将进一步加剧其流动性紧张状况。
中证鹏元将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和财务表现、偿债压力变化及可能面
临的诉讼仲裁等风险事项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和“起步转
债”信用等级的影响,并及时作出调整。
特此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含因部分账户资金不足而未执行冻结的金额 983.86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