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3 年 12 月 29 日(周五)下午 14:00
网络投票:2023 年 12 月 29 日(周五)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之间的任意时
间。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华联创新中心 2 号
楼。
?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会。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
现场会议:2023 年 12 月 29 日(周五)下午 14:00
网络投票:2023 年 12 月 29 日(周五),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流通股
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凡在 2023 年 12 月 22 日(周五)下午收市后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保管的本公司股东名册内之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和编码表
备注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议案》
的议案》
的议案》
的议案》
的议案》
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人
议案》
议案》
案》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14 日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4)、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为通过。
提案三项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提案三采取累积投票制,应选独立董事为 3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
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能够表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
(2)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
人身份证件、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决策机构签署的书面委托书;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本人
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5)由代理人转委托第三人代表股东(包括法人股东、个人股东,即委托人)
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a、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b、由委托人签署并经公
证的授权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c、授权代
理人签署的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授权委托书;d、第三人的身份证。
(6)前述出席会议人员须在登记时间到本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登记,也可以
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华联创新中心 2 号楼
邮政编码:102605
联系电话/传真:010- 57391734
联 系 人:周剑军、田菲
时参加,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投票代码:360882。
投票简称:华联投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
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
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举例如下:
提案三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东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 2: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京华联商
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赞 反 弃
备注
成 对 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案》
案》
案》
案》
案》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注: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赞成”、“反对”、“弃权”三栏中,选择
您同意的一栏打“√”,其他栏打“×”。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应在委托
书中“投票数”下填写具体票数,如在“投票数”下打“√”,则视为将投票数
平均分配给每一个候选人。如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
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