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特科技: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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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99      证券简称:英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科技”或“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2023年12月8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方真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年产17万套高效换热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及重新论证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实际经营发
展需要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审慎决定,项目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
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重新论证的事
项。”
   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是为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
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公司资金办理与业务便利性,建立更加广泛的银企合
作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 求 (2022年 修订 )》《 深圳证 券交 易所创 业板股 票上 市规则 (2023年8月修
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经营管
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等相关事项。”
  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副总经理的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及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基础上进行的,我们认为被聘任的副总经理具备担
任公司高管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的职责要求。本次提名及聘任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申屠永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本次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信。公司实际控制人方真健先生、陈海萍女士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为公司及子公
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关联方
在保证期间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且不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我们一致同意
该项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方真健、陈海萍回避
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本次章程的修订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
行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是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本次修订的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
此议案提交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修订)自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全文。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是为规范公司领
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本次修订的内容及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
则》(2023年12月修订)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全文。
  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是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 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职能作
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本次修订的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 规 范 运 作
(2023年修订)》《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
订)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全文。
  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是为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确
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 的效益和
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本次修订的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
公司法》《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
意该项议案。《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自本 次董事会
通过之日起生效。”
  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全文。
  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是为了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
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本次修订的内容
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则》(2023年12月修订)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全文。
  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
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熟悉公司业务,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
了积极建议和帮助。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
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能够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
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
间等确定2023年最终的审计定价。”
  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事项,相关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六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
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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