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4 证券简称:长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3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代为行使其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杭
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重新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了
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了
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规定,公司
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赵轶先生不
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意选举李庆峰先生担任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独立董事黄英女士、于燮康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
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
于会议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