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7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 公 司 及 监 事会 全 体成 员 保证 信 息披 露 的内 容真 实、准 确、完整 ,没 有虚
假 记 载 、 误 导 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
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由监
事会主席李剑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书面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修
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将“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共计 1,965.59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
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
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将“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暂时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调整“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的暂时闲置
场地用途,有利于提高单位场地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暂时闲置场地用途的事
项。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暂时闲置场地用途的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