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
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充分全
面的讨论与分析,现就公司 2023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
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 2023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
《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
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
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
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 2023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因公司监事曾秀
清、王乃奎、江念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参与对象,需对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有关内容进行回避表决。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
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因此,监事会决定将 2023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提交
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