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神通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通科技”或“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神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
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5.89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1,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ZF10015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
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备注
总额 金投入金额
公司、沈阳神
通、上海鸣羿
项目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备注
总额 金投入金额
通
汽车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
目
合计 70,807.74 41,215.03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利息及理
实际已投 募集资金余 待支付尾 投资进度(6=
承诺投资项目 诺投资总额 财收益净
金额(2) 额
(4=1-2+3) 款(5) (2+5)/1)
(1) 额(3)
汽车动力产品
扩产项目
汽车内外饰件
扩产项目
汽车智能产品
生产建设项目
合计 22,736.05 18,703.39 409.50 4,442.16 3,273.42 -
注:上表中“汽车内外饰件扩产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5,382.74 系原承诺投资
金额 3,310.88 万元加上“汽车高光外饰件扩产项目”结项后转入金额 2,071.86 万元的合计数。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余额 4,442.16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前,上述项目待支付尾款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
付;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时,公司将上述项目待支付尾款一并从募集
资金账户转出;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后,上述项目待支付尾
款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二)募集资金专户节余情况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共开设 7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 2023 年 11 月
单位:元
开户主体 开户行 账户类别 账号 账户余额
宁波余姚农村商业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 201000265589121 19,032,979.74
股份有限公司肖东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 61050122000750364 7,056,387.69
江南支行
神通科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专户 3901310029000027886 18,198,516.85
公司余姚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
募集资金专户 94060078801100009501 注销
余姚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专户 39613001040019017 133,568.20
公司玉立支行
沈阳神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专户 39613001040018993 0.00
公司玉立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上海鸣羿 募集资金专户 39613001040021161 195.53
公司玉立支行
合计 44,421,648.01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系:公司募投项目“汽车高光外饰件扩产项目”结项后,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际情况谨慎决策,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
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遵循谨慎、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
募集资金,加强对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公司为保证募投
项目的顺利开展,部分前期支出采用自有资金投入,同时通过对各项资源进行合
理调度和优化配置,较好的控制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公司
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4,442.16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在上述资金转入公司账户后办
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另外,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尚有未支付的项目尾
款合计 3,273.42 万元,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前,上述项目
待支付尾款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时,公司将上述项目待支付尾款一并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后,上述项目待支付尾款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
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项
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满足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
三、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神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有利于提高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综上,保荐人对神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
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张天宇 俞琦超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