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3-111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
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方案
的议案》,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发布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12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上海瓴仁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瓴仁卓越长青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上海瓴仁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瓴仁卓越长青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
晓峰 2 号致信基金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