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产融 公告编号:临 2023-051
债券代码:155693、163165、188014、185436、185835、137510、138553、
债券简称:19 航控 08、20 航控 02、21 航控 02、22 产融 01、22 产融 02、22
产融 03、22 产融 Y2、22 产融 Y5、产融 YK01、23 产融 01、23 产融 04、23
产融 05、23 产融 06、23 产融 K1、23 产融 08、23 产融 09、23 产融 10、23 产
融 11、23 产融 13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
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14 日披露的《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
(公告编号:临 2023-
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
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
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该期限内
行使上述权利,以上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
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
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传真方式申报债权,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楼中航产融大厦41层
(2)联系人:张群、刘窎
(3)联系电话:010-65675115
(4)传真号码:010-65675161
报日以公司收到传真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