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3-121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监事会无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发出,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智慧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
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承诺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
及履行》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变更后的承诺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利益,
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期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鉴于本次发行方案有效期临近,为保证本次发行的持续、有效、
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
司拟延长本次发行方案有效期至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除
上述延长本次发行方案有效期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临近,为保证本次发行的持续、有效、
顺利进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拟将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
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除上述延长授
权有效期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
关事宜的其他授权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