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易盛: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1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23-050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并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以现场方
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张智强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等规定,公司决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办理相
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等规定,公司决定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等规定,公司决定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易盛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