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3-105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换股进展暨
权益变动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平煤神马集团”)发行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第一期)
(简
称“22 平 01EB”)及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
“22 平 02EB”)的持有人换股,导致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下降,
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本次发行可交换债券的
担保及信托专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减少至 49.05%。
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通知,截至 2023 年 12 月
换 股 34,327,906 股 , 22 平 02EB 可 交 换 债 券 持 有 人 累 计 换 股
及 本 次 发 行可 交换 债 券 的 担保 及信 托 专 户 持有 的公 司 总 股 数由
至 49.05%。现将其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名称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人
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中路 21 号
基本情况
权益变动时间 2023 年 12 月 11 日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权益变动明 (股) 例(%)
细 可交换债券持有人
换股
年 12 月 11 日
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
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平
煤神马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本次发行可交换债券的担保
及信托专户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变动前 变动后
占总股 占总股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 (%)
中国平煤神马 无限售条 1,185,782,810 51.25% 1,134,915,359 49.05%
集团及担保及 件股份
信托专户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
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本期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造成权益
变动人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三)换股期内,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及具体换股数
量、换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继
续关注本期可交换债券换股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