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修改部分以黑体标注)
根据最新的《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
相应条款及内容作如下修订:
修改
修改前 修改后
方式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14 名董事组成,
事 4 名;设董事长 1 人,并 其中独立董事 5 名;设董事长 1 人,并可根
可根据需要设副董事长 1 到 修订 据需要设副董事长 1 到 2 人,董事长和副董
全体董事 的过半数 选举产 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生。
第十条 董事会召开临 第十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
时董事会 会议的通 知方式 通知方式为:书面(包括但不限于传真、特
为:书面(包括但不限于传 快传递)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时限为会
真、特快传递)或电子邮件 议召开前 3 个工作日。
的方式;通知时限为会议召 如遇特殊情况,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
开前 3 个工作日。 意,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召开可不受前述通知
时限的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
明。董事如已出席会议的,应视作其已收到
会议通知。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
议的,可以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
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