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对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相关股票
期权及已离职人员股票期权的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海
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审议程
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明显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注销。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钱大群
王克勤
李世鹏
吴 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