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股份: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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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1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下属子公司审慎开展总金额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上述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且在授权期限内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 4,000 万元人民
币或等值金额的其他外币。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
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货币互换、利率互换等符合公司业务需要的外汇衍生产品
或产品的组合。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仍可能存
在一定风险。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防范并降低外汇汇
率波动对公司海外业务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风险可控范围内,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的、具有相关业务经营
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采用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品,对冲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
资金的汇率变动风险,其中,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品是套期工具,进出口合同
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能够降低汇率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从而达到
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审慎开展总金额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
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具体实
施上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上述额度的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且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
的交易余额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
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 4,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金额
的其他外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和有效期内,择机选择交易结构简单、
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利
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货币互换、利率互换等符合公司业务需要的外
汇衍生产品或产品的组合。
  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过程中,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与有关政府
批准的、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占用部分授信额
度或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且缴纳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
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风险可控范围内,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
审慎开展总金额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的相关事宜,上述额度的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且
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 5,000 万
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
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 4,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金额的其他外币。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
为上述议案附件,与上述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
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不以投机为目的,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相关风险分析及风
控措施如下:
  当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可能因标的汇率或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
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从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
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防范和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进
行投机性套利交易。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能存在合约到期但交易方无法履约,从而造成损
失的风险。公司将选择拥有良好信用、具有合法资质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
来的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与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
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及负债为依据,公司将结合外汇收支实际及计划,适时选择
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差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保证
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的贸易及业务背景
为前提来开展。
  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时,可能由于内控机制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而造成风
险。公司已制定《汇率管理办法》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
制程序、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有效防范内部控制风险。
公司为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合理配备金融衍生品交易决策、业务操作、会计
处理等专业人员,并定期进行业务知识和风险制度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公司财务
部密切跟踪金融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的金
融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相应监管机构报告。公司审计部负
责审查和监督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
会计核算情况、办法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
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防范并降低外汇汇率波
动对公司海外业务经营业绩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五、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
对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真实、客观地反映资产
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能进一步
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防范和降低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
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公司已制定《汇率管理办法》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有利于加强交
易风险管理和控制。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本次董事
会审批额度范围内审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根据实际经营需求提出的,
目的是为了防范并降低外汇汇率波动对公司海外业务经营业绩的影响。该事项
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审慎开展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
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的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且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
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预计动用的交易
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或等
值金额的其他外币。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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