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发展: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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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3-66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3 亿元(含)、
不超过 6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8.05 元/股(含),回购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此次回购的股
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
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实施出售,未出售部分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发布了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
公告,本次共回购 101,843,4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4.51%,
支付的总金额为 599,928,217.90 元。回购的最高价为 6.14 元/股、最
低价为 5.47 元/股,均价为 5.89 元/股。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
第八届公司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首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全部首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出售”变更为“用
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对首次回购的 101,843,405 股实施注销
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2,256,537,600 元减少至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首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8)及《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65)。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
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
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
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
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上述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
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
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
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
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进行确认,债权申
报联系方式如下:
大厦
                        (010)82275537
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
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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