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欣新材: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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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欣新材”或“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 2,2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2120 号)。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不安排战略
配售。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200.00 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不设
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1.00 元/股。
  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320.0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
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80.0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40.00%。
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兴欣新材于2023年12月12日(T日)利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
行“兴欣新材”股票880.00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T+2 日)
认购资金应当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T+2 日)16:00 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
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
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
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
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
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
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
金账户在 2023 年 12 月 14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
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
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
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
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
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
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
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
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
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
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
行 了 统 计 , 本 次 网 上 发 行 有 效 申 购 户 数 为 9,315,506 户 , 有 效 申 购 股 数 为
截止号码为 000119687253。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
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6,800.41210 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的 40.00%(即 880.00 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发行数量的 8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 0.0294099824%,有效
申购倍数为 3,400.20605 倍。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T+1 日)上午在深
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5 号深业中心 311 室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T+2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
《中国日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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