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雷柏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现将此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
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15—15:00。
开。
(1)现场表决:股东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详见附件 2)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选择现场表决、网络
投票中的任一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于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自然人股东应本人
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
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提案 1、提案 2 业经公司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13 日刊载于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提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所有提案,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
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
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
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登记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2023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4:00-17:00)。
现场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3099 号中国储能大厦 56
楼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00,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电话:0755-28328808。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3099 号中国储能大厦 56 楼
联系人:张媛媛、张文静
联系电话:0755-2858 8566
传真号码:0755-2832 8808
邮件地址:board@rapoo.com
通费自理。
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
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六、附件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意时间。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23 年
的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
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
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
人)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注:总议案、单一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相应空
格内划“√”。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
他符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对可能纳入会议的临时议案【 】按受托人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 】不得按受托人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
盖单位公章。
附件 3:
回 执
截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字/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