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3-12-03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总资产及净资产等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
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将持续提升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
定书》([2023]75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中认定公司以前年度报告
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具体如下:
“三、扬子新材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然后直接或通过第三方销售回扬子新材,形成交易闭环,虚增营业收入。2020 年
扬子新材虚增营业收入约为 137,102,101.67 元,约占 2020 年年度报告营业收入
的 11%。”
基于决定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和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决定书涉及的重要前期会计差错采
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了更正,并对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进行了追溯调
整。
-1-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3-12-03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及影响
(一)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调减营业成本 137,102,101.67 元。
(二)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经前述事项追溯调整后,对公司 2020 年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调整金额(“-”表示调
利润表项目 追溯调整前金额 追溯调整后金额
减)
营业收入 1,267,985,888.15 -137,102,101.67 1,130,883,786.48
营业成本 1,113,207,149.38 -137,102,101.67 976,105,047.71
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仅涉及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项目金额,不会对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总资产及净资产等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
盈亏性质的改变。
三、审计委员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事前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
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
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
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对前期会计
差错进行相应的追溯调整的处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
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
理。
五、监事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2-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3-12-03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
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
及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同意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六、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以下简称“重庆康华”)出
具了《关于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
证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如实反映了公司前
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
差错更正》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
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