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3-104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
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
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3 年 12 月
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
售条件的 25,5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4.02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25,500 股,注册资本将减少 25,500 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办
理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股本变动情况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
务或者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
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
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
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
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如下:
工作日上午 9:00-11: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蔡惠琴、林家琪
联系电话:0757-87744984
邮政编码:528100
联系邮箱地址:stock@shenglu.com
(1)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
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3)请在申报文件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