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1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明微电子”)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李照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接持有公司股份 672,21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61%;公司监事尹志刚先生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42,42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2%;公司监事、核心技
术人员郭伟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1,92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7%;
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陈克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2,484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 0.17%;公司财务总监王忠秀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33,64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39%。
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已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解除
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5%以上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李照华
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29,88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的比例不超过 0.21%;郭王洁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0,60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比例不超过 0.06%;
郭伟峰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5,480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的比例不超过 0.07%;陈克勇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45,62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比例不超过 0.04%;王忠秀女士计划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8,41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比例不超过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收到李照华先生、郭王洁女士、尹志刚先生、郭
伟峰先生、陈克勇先生、王忠秀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截至 2023
年 12 月 11 日,李照华先生、郭王洁女士、尹志刚先生、郭伟峰先生、陈克勇先
生、王忠秀女士均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减持计划结束。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高
李照华 919,524 0.84% IPO 前取得:919,524 股
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高
郭王洁 672,216 0.61% IPO 前取得:672,216 股
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高
尹志刚 242,424 0.22% IPO 前取得:242,424 股
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高
郭伟峰 301,920 0.27% IPO 前取得:301,920 股
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高
陈克勇 182,484 0.17% IPO 前取得:182,484 股
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高
王忠秀 433,640 0.39% IPO 前取得:433,640 股
级管理人员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总金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完成情况
(股) (元/股) 额(元) 量(股) 比例
李照华 0 0% 0-0 0 919,524 0.84%
郭王洁 0 0% 0-0 0 672,216 0.61%
尹志刚 0 0% 0-0 0 242,424 0.22%
郭伟峰 0 0% 0-0 0 301,920 0.27%
陈克勇 0 0% 0-0 0 182,484 0.17%
王忠秀 0 0% 0-0 0 433,640 0.39%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根据自身需要、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判断实施的
减持计划。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