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 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2023年兑付兑息暨摘牌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2-1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500      证券简称:山西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3-040
债券代码:149311.SZ                       债券简称:20山证C1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
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0 山证 C1,债券代码:149311.SZ,以下简
称“本期债券”)本次兑付的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为 2023 年 12
月 13 日,债券摘牌日为 2023 年 12 月 14 日。凡在 2023 年 12 月 13
日前(含当日)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根据其在 2023 年 12 月 13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期债券数量,享有获得本次派发的利息和本金的权利。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
                         )2020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20〕1924 号”文注册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将于
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根据《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山西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本次兑付兑息有
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
可〔2020〕1924 号。
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不另计息。
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信用
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外部经营环境
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
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根据《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
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券交易所上市。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20 山证 C1”的票面利率为 4.60%,每 1 手“20 山证 C1”(面
值 1,000 元)本次兑付兑息金额为人民币 1046.00 元(含税,扣税后
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兑付兑息额为:人民
币 1036.8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兑
付兑息额为:人民币 1046.00 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兑付兑息日及摘牌日
  四、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12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0 山证 C1”持
有人。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
  在本次兑付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
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资
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
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
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相关实施事宜以公
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
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
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
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
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
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
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根据 2018 年 11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08 号)以及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
                               ,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
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
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
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摘牌。根据《山西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
书》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至 2023 年 12 月 14 日到期。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 2019 年 1 月 30 日公布的《关于做好债券兑付摘牌业务
相关工作的通知》,债券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日前一交易日,本期债券
将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收盘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八、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住所: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联系人:梁颖新
  联系电话:0351-8686668
  传真:0351-8686667
  邮政编码:030002
  法定代表人:侯巍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联系人:李永佳、陶梓锋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联系电话:010-59026666
  传真:010-59026602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北座
   联系人:宋颐岚、寇志博、张宝乐、黄海博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10-60833458
   传真:010-60833504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
场 25 楼
   负责人:张国平
   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邮政编码:518038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山西证券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