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迈股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3-12-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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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为杭州
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禾迈股份”)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
对禾迈股份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
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禾迈
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9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万股,并于2021年12月20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0,000,000股,其中有限
售条件流通股31,199,34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800,654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限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股东数量为1名。本次解除限售并
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共计417,2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数的0.5%,上述限
售股将于2023年12月20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4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为31,199,34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800,654股。
  (二)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
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4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2022年5月
实施。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6,000,000股,上述转增导致本次拟解除
限售股份由200,000股转增为280,000股。
   (三)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3元(含税),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
股。截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6,000,000股,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股份数量为250,000股,参与利润分配及转增的股本总数为55,750,000股。
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83,317,500股。上述转增导致本次拟解除限售股份由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
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相应的承诺,不存
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417,200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
   禾迈股份确认,本次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20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限售股占     剩余限售
序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
       股东名称                              公司总股     股数量
号                数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股)
       合计          417,200     417,200    0.5%       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禾迈股份本次申请解除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的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禾迈股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
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金   波         董   超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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