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巨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我们作为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
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
日常经营所需,将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余伟平
(本页无正文,为《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鲁 瑾
(本页无正文,为《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全 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