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
议案进行了审核,听取了有关人员汇报,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在审阅公司提交的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工作简历、董事
自查情况等有关资料,并与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沟通的基础上,同意提名粘建军
先生、蔡红君先生、孙培刚先生、王晓成先生、韩璐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其任职资格、工作履历等相关情况能够满足公司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
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
换届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决议,并同意将前述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选聘事宜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在审阅公司提交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工作简历、自查情
况等有关资料,并与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沟通的基础上,同意提名王大树先生、
李书锋先生、翟业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其任职资格、工作履历、独立性等相关情况能够满足公司所聘岗位的职责要
求,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做出的审议通过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决议,并同意将
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选聘事宜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冯科、李书锋、翟业虎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