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3-019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公司新设
立的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开展票据池业
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额度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在该额度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银行签订的业务合同约定的业
务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
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
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二)合作机构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银行,具体合作银行将根据
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关系、银行票据池业务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三)授权期限
该票据池额度有效期自本次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在该额度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银行签订的业务合同约定的业务期
限,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公司新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共享
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
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票据质押、
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一)降低管理成本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将收到的承兑汇票存入合作银行进
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减
少管理风险,降低管理成本。
(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中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作质押,实施不超过质
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开具等业务,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有利于减少资金闲
置,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
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
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票据池保证金账户,对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
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担保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承兑汇票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
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
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
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
安排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银行、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
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
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减少公司票据管理的成本,全
面盘活票据资源,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
东权益最大化,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票据池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事项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
司开展票据池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票据池事项无异议,本次票据池事项尚需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