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3-054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12 人,实到董事 12 人。公司董事长汪建
先生因公务不便主持,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牟峰先生为本次会议的主持人。公
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经与会董事审议
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
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华大智造研发中心项目”实施方式由购置办
公楼建设公司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变更为使用现有可使用的房产开展研发项目,实
施地点由深圳市南山区变更为深圳市盐田区,以及对应调整投资结构并同意将项
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及《董
事会议事规则》实施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
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实施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其中《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召开的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