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赛勃: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2-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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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3-060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通过专人、电
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到会董事 6 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建新先生主持。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聘请符合《证
券法》规定的专业服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
度》。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采
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23-062)。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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