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胜风能: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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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23-037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郭川舟先生召集,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
会议通知,并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
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 13 人,亲自出席的董事 13 人,其中独立董事 5 人;董事柳志
成先生、张福林先生、黄京明先生、徐晓先生、唐庆荣先生、黎伟涛先生,独立董事魏
占志先生、陈辉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郭川舟先生主持,公司
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
章制度的规定。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通讯投票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以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向南通
泰胜蓝岛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担保,向上海泰胜(东台)
电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担保,向新疆泰胜风能装备
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担保,向大庆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提供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担保,向扬州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10 亿元的担保,向广东泰胜风能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
担保,向广东泰胜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担保,向广东泰胜能源
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担保,向包头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提供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担保,向中汉能源(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就本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此项议案为董事会特别决议事项,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向全资及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39)。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泰胜风能(嵩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洛阳分行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8 亿元;同意授权董事长届时签署相关
担保协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就本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此项议案为董事会特别决议事项,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
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40)。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以自有资金向南通泰胜蓝岛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
意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借款协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3-041)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包括下属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日。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并同
意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就本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此项议案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23-042)。
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3.5 亿美元或
等值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为 2024 年 1 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就本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
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2023-043)
                        。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改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独立董事制度》。
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此项议案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
作细则》
   。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部分董事会所审议的议案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
天前以公告形式发出。
   此项议案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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