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重科技: 中重科技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2-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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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6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
                 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中重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重江苏”)分别与遵义
长岭特殊钢有限公司签署了《H500PLUS、H250 型钢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和
《H500PLUS、H250 型钢项目机电液设备总承包订货合同》,合同金额合计为
   ? 合同生效条件:自公司收到预付款之日起生效。
   ? 合同签订日期:2023 年 12 月 12 日。
   ?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项目合同的签订对公司本年度业绩影响较小,
预计对公司 2024 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项目合同的顺利签订及履行有利于
公司主营业务的稳步发展,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综合竞争力。
   ?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
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上述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已按公司程序进行了
评审和决策。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重江苏分别与遵义长岭特殊钢有限公司签署了
《H500PLUS、H250 型钢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和《H500PLUS、H250 型钢项目机电
液设备总承包订货合同》,合同金额合计为 56,733.27 万元。其中技术开发委托
合同金额为 1,240 万元,总承包订货合同金额为 55,493.27 万元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持股比例:25%;林宏根,持股比例:20.025%;邬付琳,持股比例:4.975%
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
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生产销售特殊钢、普钢的钢坯、钢材、生铁、铁合金、废旧金属回收(以上经营
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须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
得经营)
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技术开发委托合同主要条款
项分别根据合同进度支付。
解决办法等条款做了明确的规定。
  (二)总承包订货合同主要条款
项分别根据合同进度支付。
试车、责任义务、不可抗力、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纠纷及解决办法等条款做了
明确的规定。
  四、对公司的影响
绩产生积极影响。该项目合同的顺利签订及履行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稳步发展,
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综合竞争力。
因本项目合同的履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项目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
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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