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1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4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龙
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本着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 2024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进行合理预计,是出于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
需,并且主要是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或授信提供担保,目前被
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公司能够实际掌握被担保对象的生产经营及资金
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能够较好控制对外担
保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同时,为降低风险,公司将要求
非全资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照公平、对等原则,依据其持股比例提供
相应反担保或者要求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同等担保。
权限、审议和执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 2024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
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邱晓华 胡继荣 林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