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拓: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3-12-1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2023 年第一次会议。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
解和分析,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就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出售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的
议案
  公司本次出售新普互联股权事项为了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优化公司业务结
构,聚焦智慧城市、智慧园区业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为优化新普互联资
本结构以促进出售新普互联 100%股权交易执行,公司拟对其进行附条件生效的
债转股增资,符合实际情况。本次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参
考评估结果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出售新普互联 100%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并同意将本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出售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后被动形成对外担
保的议案
  本次对外担保是因公司转让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的,实质
是公司对原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原有担保的延续。公司根据已签署的担保合
同或协议继续对新普互联履行相关担保义务,是为了确保新普互联的平稳过渡。
股权转让协议中各方已约定上述担保的解决安排,风险相对可控,不存在损害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出售新普互联 100%股权后被动形成对外担保事项,并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国宏、温江涛、房玲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英飞拓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